(111)屏東縣萬丹鄉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道路改善工程(第二梯)

發布日期 : 2022-08-11
[機關代碼]3.76.53
[機關名稱]屏東縣政府
[單位名稱]地政處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地政處重劃科吳先生
[聯絡電話] (08)7320415#5256
[傳真號碼] (08)7325964
[電子郵件信箱]a001451@oa.pthg.gov.tw
[標案案號]061-1110811-1
[標案名稱](111)屏東縣萬丹鄉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道路改善工程(第二梯)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否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8,322,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8,32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得包括原契約已有項目、新增項目及圖說或施工補充說明書內標示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份。期間、金額或數量上限:簽辦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或1年內;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差額。(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3.45.4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補助金額] 8,322,000元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本工程案是否已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是
[項次]1
[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之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案號: 110-073-0929A1
[技術服務範疇]
設計
監造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1/08/1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已依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辦理] 是
[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結果]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全部項目檢核結果為「無需辦理」或「已完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屏東縣縣庫存款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8/22 17:30
[開標時間] 111/08/23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理由]押標金已有其他繳納方式(如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其他]
1.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 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 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 同一開標時間。
4.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 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地政處重劃科吳先生,電話:08-7320415轉5256;傳真: (08) 732596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1/08/11 15:2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連接: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A773ACB48CA2E5C3&s=8F4D3A3D8B4775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