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24-10-22
一、該要點每年度受理2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
二、本次受理申請至113年11月1日止,請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4FB1FB8054FBFF2&s=5739AB055497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