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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原合社?

發布日期 : 2020/07/06
政府職責
依據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第七條:政府應依原住民群體工作習性,輔導原住民設立 各種性質之原住民合作社,以開發各項工作機會。原住民合作社之籌設、社員之培訓及營運發展等事項, 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辦理;其輔導辦法,由中央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何謂原住民合作社?
1原住民社員超過該合作社社員總人數百分之八十以上者
2一同謀求生活經濟改善採共同經營方式之團體
推動狀態
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民族合作社業務多年,本著合作社係依平等原則,互助組織之基礎上 ,以共同經營方式改善社員經濟與生活品質之精神輔導合作社,輔導原住民族設立各種性質合作社,以 開發各項工作機會。預期建構以傳統原住民族互助合作生活模式,共同改善生活品質 ,達到兼具文化內涵之原住民族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