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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2-02-17
  • 開課日期 : 2022-02-17
  • 報名截止日:2022-02-17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活動講師介紹
為落實多元文化友善城市之目標,提供本市優質原民商品並連結原鄉特色商品及旅遊路線,健全本市做原民文化櫥窗之定位,本會訂於松山文創園區設置原民主題商品展示場,並連結「原樂好市-臺北市原民假日市集」活動共同行銷,創造原民經濟產業發展新亮點,徵集內容說明如下:
一、 徵集對象資格及條件:
(一) 本市廠商:負責人設籍本市或商業登記於本市之業者,且負責人需具原住民族身分。
(二) 外縣市廠商:由本會發文至全臺55個原住民族地區公所,請各公所函覆本會推薦具地區特色之商品或旅遊路線。
(三) 商品推薦資料表請參閱附件格式,本市廠商請填妥資料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負責人戶籍謄本或商業登記相關資料)後於申請期間內電郵至:8a-pengjie@mail.taipei.gov.tw
二、 申請期間:
(一) 本市廠商:自公告日起至111年3月4日止,另計畫執行期間如有需求,將另公告徵集辦法於本會官網。
(二) 外縣市廠商:自本會行文至全台55個原住民族地區公所推薦起至111年3月4日止,如各公所另有預計參展期間,得發文向本會申請,經本會同意後另通知送件時間。
三、 審查作業:由本會受理後委由執行單位進行內容審查。
四、 審查原則:
(一) 文創商品類
1. 原創性質且非批發商品。
2. 穩定貨量且具有市場性。
3. 包裝完整。
(二) 農特產品或食品類
1. 具有相關認證(如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及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標示或其他具公信力之認證)。
2. 具食品包裝營養標示。
3. 效期達3個月以上。
(三) 外縣市廠商以曾與本會進行城鄉交流之地區為優先。
五、 審查結果:
(一) 依審查原則,進行申請計畫之優先排序,排序在前者優先辦理。
(二) 審查結果經本會同意後,以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三) 有關交易手續費或展銷管理等所需費用,將由執行單位與各通過廠商議定管理費合約。
六、 如有疑問請參照附件實施計畫及商品資料表,或聯絡本會承辦人陸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2011。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35127F3ECD108E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