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20-12-25
- 開課日期 : 2020-12-25
- 報名截止日:2020-12-25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活動講師介紹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109年12月17日原民社字第1090073983號函送110年度「原young青年返鄉工讀職場體驗計畫」,並請本會逕為公告,110年度本市獲工讀生職缺配額數共計10名,目前開放受理符合計畫規定之部門提供工讀生職缺,詳細內容請詳閱附件,相關資格條件摘陳如下:
一、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5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相關文
件送達本會。
二、對象:
(一)政府部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原住
民族事務機關單位、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或衛生所。
(二)非政府部門: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
校(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並以承接原住民族
委員會重要原住民族政策計畫之執行單位為優先。(詳計畫p2)。
三、應檢付文件:
(一)工讀職缺提報表。
(二)相關佐證文件(如設立許可證明、組織章程、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勞保
繳費單或投保清冊影本等各項得驗證其為合法工讀生用人單位之相關文件)。
四、注意事項:
(一)110年計畫之每名工讀學生2個月薪資計4萬8,000元整。
(二)工讀生資格詳計畫p.2-3。
(三)每個工讀生用人單位至多核給2個職缺,其中直轄市、縣(市)核給非政府部門職缺不得
低於其核配總額之10%。職缺優先比例採四捨五入計算。
(四)以承接原住民族委員會重要原住民族政策計畫之執行單位提報職缺為優先,其中轄有
文化健康站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給文健站之職缺不得低於其核配總額之15%。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計畫。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450268967E7092DD
一、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5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相關文
件送達本會。
二、對象:
(一)政府部門: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原住
民族事務機關單位、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或衛生所。
(二)非政府部門: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
校(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體),並以承接原住民族
委員會重要原住民族政策計畫之執行單位為優先。(詳計畫p2)。
三、應檢付文件:
(一)工讀職缺提報表。
(二)相關佐證文件(如設立許可證明、組織章程、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勞保
繳費單或投保清冊影本等各項得驗證其為合法工讀生用人單位之相關文件)。
四、注意事項:
(一)110年計畫之每名工讀學生2個月薪資計4萬8,000元整。
(二)工讀生資格詳計畫p.2-3。
(三)每個工讀生用人單位至多核給2個職缺,其中直轄市、縣(市)核給非政府部門職缺不得
低於其核配總額之10%。職缺優先比例採四捨五入計算。
(四)以承接原住民族委員會重要原住民族政策計畫之執行單位提報職缺為優先,其中轄有
文化健康站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給文健站之職缺不得低於其核配總額之15%。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計畫。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450268967E7092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