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21-06-28
- 開課日期 : 2021-06-28
- 報名截止日:2021-06-28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活動講師介紹
一、目的:為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對經濟之衝擊,提供租金折減優惠及緩繳,減輕承租人之負擔。
二、紓困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對象:現為東湖國宅C、E基地有效租約期間之承租戶。
(二)資格條件:承租戶本人或與承租戶有共同居住生活事實之家庭成員且為該家庭之主要經濟來源者,受110年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受補助。
(三)優惠措施:110年5月份至7月份減收實付租金20%(不包含管理維護費),另上開租金得申請延後1年繳納。
1、已繳納者,本會將核算減租金額並折減後續月份租金。
2、尚未繳納者,承租戶僅需繳交折減後之金額。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持續配合本市紓困政策相關規定調整優惠額度與期程
(二)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110年5月起受中央各部會核准受補助之證明文件,例如核准公文、支票、撥款入帳明細等證明文件,不包括全民普發性質紓困項目,例如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金、稅金減免等。
(三)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台(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或郵寄至本會(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四)本方案不得重複申請,重複申請者概以不合格認定之。
(五)諮詢專線:本會社會福利組涂小姐,電話:(02)2720-6001轉2077。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7B23F8495CCC8B56
二、紓困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對象:現為東湖國宅C、E基地有效租約期間之承租戶。
(二)資格條件:承租戶本人或與承租戶有共同居住生活事實之家庭成員且為該家庭之主要經濟來源者,受110年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受補助。
(三)優惠措施:110年5月份至7月份減收實付租金20%(不包含管理維護費),另上開租金得申請延後1年繳納。
1、已繳納者,本會將核算減租金額並折減後續月份租金。
2、尚未繳納者,承租戶僅需繳交折減後之金額。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持續配合本市紓困政策相關規定調整優惠額度與期程
(二)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110年5月起受中央各部會核准受補助之證明文件,例如核准公文、支票、撥款入帳明細等證明文件,不包括全民普發性質紓困項目,例如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金、稅金減免等。
(三)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台(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或郵寄至本會(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四)本方案不得重複申請,重複申請者概以不合格認定之。
(五)諮詢專線:本會社會福利組涂小姐,電話:(02)2720-6001轉2077。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7B23F8495CCC8B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