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課日期 : 2023-07-04
- 報名截止日:2023-07-04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1.比賽日期:決賽:112 年 9 月 16 日(六)下午18點至晚上21點。
2.比賽地點 大安森林公園露天音樂表演臺(106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1號)
3.原住民族運動會:112年11月04日(六)
4.活動方式及期程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2 年 8 月 26 日(六)止報名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準)。
初賽:參賽者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錄製 1 首自選曲目(歌曲時長需至少三分鐘)演唱錄音檔,務必寄至指定信箱或利用網 站上傳參賽。
決賽入圍公布:主辦單位預定於 112 年 9月 6 日(三)前公布晉級決賽之 10 組參賽者。
決賽:於 112 年 9 月 16 日(六),由晉級 10 組團隊現場演出1首指定歌單曲目與1首自選曲目,評審團現場進行評分,當天公布比賽成績。
5.報名資格
不限國籍,凡愛好歌唱者,皆可報名參加。
不限個人或團隊參加,若以團隊方式參加,以隊長為代表人報名,人數不限。
6.報名辦法
網路報名:請備妥報名資料後至「2023 臺北市原住民族文化節」官方網站,進入網路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xTpUoDSUGUta51iP6),填寫報名表及上傳錄音檔及切結書,上傳完成後,請來電(02-23888902)確認報名情形,以保障自身權益。
通訊報名:請填具報名表、錄音檔(自備USB或光碟)及切結書資料後,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1號6F之11,信封請標示「臺北市原住民族文化節林班歌大賽」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電子郵件報名:E-mail報名表、錄音檔(以mp3格式為主)及切結書至執行單位信箱 (shk.linbange@gmail.com),並請來電(02-23888902)確認報名情形,以保障自身權益。
7.比賽曲目
初賽:自選曲 1 首,曲目不限,歌曲長度須至少三分鐘,可發 揮創意自由選擇表現形式。
決賽:進入決賽者,為符合林班歌精神,演場1首由評審列出指定曲歌單(參見附件二),與1首符合林班歌精神的自選曲目。
8.比賽規定:
初賽每人(組)以演唱 1 首完整自選歌曲。(歌曲長度至少三 分鐘)。
決賽每人(組)以演唱 2 首完整指定歌曲。
可發揮創意進行表演與音樂形式的呈現。
演唱歌曲之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版權由執行單位統一申請授權。
決賽入圍參賽者須自備樂器,請於報到後測試樂器音響事宜。
各組參賽選手務必於比賽前 30 分鐘,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驗畢退還),完成報到手續,提前至指定區域就坐,不可擅離比賽現場。若於上臺前 10 分鐘經現場唱名 3 次未出場者,以棄權 論,不得要求補唱。
9.獎勵方式:
第一名:新臺幣 5 萬元整。
第二名:新臺幣 3 萬元整。
第三名:新臺幣 2 萬元整。
創意獎:新臺幣 1 萬元整。
評審特別獎:新臺幣 1 萬元整。
任何活動問題請來電(02-23888901)聯絡人:陳彥安先生,E-mail至shk.linbange@gmail.com。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388D0A127AAC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