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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4-10-24
  • 開課日期 : 2024-10-24
  • 報名截止日:2024-10-24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活動講師介紹

壹、本會現徵求約僱辦事員一名,有意者請於113年10月31日下午5時前檢具相關資料送達本會。


貳、甄選注意事項及職缺業務內容分述如下:

一、職稱及名額:約僱辦事員1名


二、應徵開始日期:113年10月24日

       應徵截止日期:113年10月31日


三、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止。


四、報酬: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報酬薪點(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五、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未兼具外國國籍。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熟悉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PowerPoint)操作。

(四)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及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臺北市原住民學生教育補助(代收代辦費、、交通費、午餐費、學業獎助學金、特殊才能獎助學金、私立教育代金、生活津貼)。

(二)辦理補助臺北市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學校推動原住民族文化社團活動計畫。

(三)辦理臺北市原住民單項體育活動推廣補助計畫。

(四)辦理補助原住民返鄉參加歲時祭儀交通費實施計畫。

(五)辦理114年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績優選手及有功教練獎勵金發給計畫」及「傳統樂舞項目臺北市代表隊集訓及製作補助計畫」。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甄試方式:

(一)初審:由本會先行初審報名者之書面資料,擇優通知參加複審,初審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二)複審:由本會就參加複審者進行面試,評分總計100分(書面審查佔70%,口試佔30%),以總分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應於錄取通知次日起算3日(含例假日)內或約定時間辦理報到,逾期視為放棄正取人員資格,不再進用;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甄試結果核定後,公告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區。


八、繳交證件及報名方式:

(一)繳交證件:(請用A4紙張格式)

1、履歷表(含公務人員履歷表、身分證及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請務必註明手機及住家聯絡電話)。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國外學歷另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內容及起訖時間),未檢附證明文件部分,一律不予採計。

※以上資料(含證件影本)恕不退還。

(二)報名方式:

請於113年10月31日下午5時前將相關證件寄達(郵戳為憑)、電子郵件(8a-lahok0310@gov.taipei)或持送本會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教文組汪辦事員、電話:02-27208889分機8339);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如用電子郵件方式,請將履歷表簽名後轉成pdf檔,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傳送,傳送後務必來電確認,如因未來電確認,造成資料未送達,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九、其他:

(一)本案約僱辦事員係依「行政院暨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僱用之約僱人員,自代理原因消失之日起,本案約僱辦事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所填載之報名資料,如有虛偽不實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應即解僱。

(三)本案約僱辦事員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或請假期滿前1日(預計至114年2月6日,另原任人員預計114年2月7日起至114年6月27日止育嬰留職停薪)。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4D2495A3D4F29D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