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課日期 : 2025-03-20
- 報名截止日:2025-03-20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一、獎勵對象:
(一)個人獎勵:
1. 通過考生獎勵:
(1) 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
(2) 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級數者。
(3) 同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2. 指導老師獎勵:
(1) 申請個人獎勵考生之指導老師(限1名)得申請本獎勵。
(2) 指導老師須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3) 申請時應出具由通過考生及指導老師共同簽署之切結書。
(二) 族語家庭獎勵:
1. 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
2. 同戶籍家庭成員達2名(含)以上通過同場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不限通過級數),其中通過成員至少1名年齡須達18歲以上。
3. 個別家庭成員通過同等級以申請一次為限。
二、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額度如下:
(一)個人獎勵:
1. 通過考生獎勵:
(1) 中高級:獎勵新臺幣1萬元。
(2) 高級:獎勵新臺幣3萬元。
(3) 優級:獎勵新臺幣5萬元。
2. 指導老師獎勵:
(1) 指導考生通過中高級:獎勵新臺幣3,000元。
(2) 指導考生通過高級:獎勵新臺幣6,000元。
(3) 指導考生通過優級:獎勵新臺幣1萬元。
(二) 族語家庭獎勵:
1. 同戶籍家庭成員通過認證達2名,每戶獎勵新臺幣6,000元;若通過成員超過2名以上,每多1名即增加獎勵新臺幣3,000元。
2. 每戶最高獎勵新臺幣1萬5,000元。
三、配合本府申請服務系統更新,114年3月24日前請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申請,後續請改至本市「台北服務通」網站申請,逾期不受理。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B61B6E0356BDD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