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25-05-07
- 開課日期 : 2025-05-07
- 報名截止日:2025-05-07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活動講師介紹
一、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0條規定辦理。
二、實施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三、補助對象:原住民及原住民團體。
四、補助計畫類別:
(一)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建造或修復:為承襲祖先的山林智慧,以就地取材方式,建造或修復如:原住民族竹屋、木屋、石板屋…等傳統建築。
(二)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復振:為承襲祖先的海洋文化,利用傳統素材建造如:獨木舟、竹筏帆船及拼板舟等船舶,最後並經實地航行測試完成。
(三)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傳習:以傳統文化規範選任學習者,經部落巫師或祭師親自指導,實際參與並傳習如:邵族lus’an祖靈祭、賽夏族祈天祭(’Oemowaz ka kawas)及排灣族masalut/masuvaqu小米收穫祭等傳統儀式。
(四)原住民族傳統工藝,補助內容如下:
1.編織類:如-苧麻編織、棕櫚纖維編織、香蕉絲編織、竹籐編、竹編等。
2.製陶類。
3.雕刻類。
4.金屬工藝類。
5.其他類:如-拍刺、揉皮技術等原住民族傳統工藝。
五、補助額度:
(一)原住民族傳統家屋修復:以新臺幣(以下同)50萬為補助上限。
(二)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以50萬為補助上限。
(三)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以30萬為補助上限。
(四)原住民族傳統工藝:以30萬為補助上限。
六、承辦窗口聯絡資訊:原住民族委員會蔡先生(聯絡電話:02-8995-3112)。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EC8CD937419E25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