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聘用技術員徵才訊息

發布日期 : 2023-09-18
  • 開課日期 : 2023-09-18
  • 報名截止日:2023-09-18
  • 資料來源 :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活動講師介紹

本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目前具1名聘用技術員職缺,歡迎本市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報名期間自112年9月21日至9月27日截止,詳情請於上述期間參閱本市就業服務處公告網址https://es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D2F52DEEAA42617&sms=78D644F2755ACCAA&s=3A3BCB7C043F7558及用人需求表,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一、需求人數:正取1名,備取2名。

二、考試方式:口試。

三、工作內容:辦理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監造、工程查察、圖說彙整、工程管理資訊處理、工程預算需求及成本控制、水電環控工程施工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待遇/每月:新臺幣3萬8,780至5萬4,292元。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相關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專科學校相關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者。

六、報名應繳證件:

(一)身分證正反面。

(二)求職登記表(倘須就業服務處協助推介就業則於網路報名時併同填寫,無則免填)。

(三)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勞保資料不得作為工作經驗證明)。

(五)請檢附設籍臺北市原住民身分相關證明文件。

七、聯絡人:林瑞隆先生,(02)25775900 分機151。

八、聘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每年度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結果,以1年1聘方式辦理。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A2FD0F6539FEB5C&s=513B8D6654D93D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