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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2-10-27
[機關代碼] 3.80.52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 環北路380號 [聯絡人]   李娟娟;工務課 邱俊銘#3303 [聯絡電話]  (03)4271801#6008 [傳真號碼]  (03)4279107 [電子郵件信箱] 10012894@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 111-09-086 [標案名稱] 112年度中壢區道路附屬設施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否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76,8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22,524,16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2年度契約期滿前(派工金額累計達訂約價金總額70%或112年9月30日前)得函詢廠商續約意見,倘機關與廠商有意辦理113年度續約,應配合辦理續約評鑑會議,就廠商履約管理績效、配合度及文書作業管理能力等各項進行評分,經機關評定合格者,合格分數80.0分,擴充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附加說明第16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本工程案是否已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已依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辦理]  否, 開口契約工程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市庫存款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11/15 09:00 [開標時間]  111/11/15 10:00 [開標地點]   中壢區公所六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理由] 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各區新臺幣28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壢區公所秘書室(中壢區環北路 38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依補充說明書六.6規定得延長合約1年或至下一個相關標案發包決標日或預算用罄為止,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採購監辦]  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資格項目: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本案採總價含稅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審查時間:開標時宣布通知審查時間。審查地點於本所六樓開標室,請自行準備筆電。 2. 本案為複數決標,每一廠商最多僅能得2標。開標順序為第1區-第2區-第3區-第4區。 3. 若投標廠商得標區低於底價80%而保留決標,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4.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如下: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 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 標憑據。 5. 履約地點:中壢區。 6. 有關施工標的業務請聯絡工務課 邱俊銘(03)4271801#3303。 7.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依補充說明書六.6規定得延長合約1年或至下一個相關標案發包決標日或預算用罄為止。 8. 履約保證金:各區新臺幣28萬元。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 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9. 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合約書及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10. 中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中壢區環北路三八○號、電話(03)4228331傳真號碼:(03)4265523。 11.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 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12. 其他說明:基於 合理的備標成本及等標期,廠商應被認為已取得了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法令、天候條件及機關負責提供之現場數據等,並於投標前已完成該資料之檢查。 13.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14. 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 書繳納印花稅。 15. 本採購案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另依據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3項第2款第2目規定,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 定辦理。 16.若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上限至採購金額(含原契約既有項目及新增項目)(一至四區:依原契約單價增購至本區採購金額新臺幣96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 :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1/10/26 15:52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年度中壢區道路附屬設施工程(第一區,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區 [預算金額] 5,631,041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2年度中壢區道路附屬設施工程(第二區,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區 [預算金額] 5,631,041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112年度中壢區道路附屬設施工程(第三區,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區 [預算金額] 5,631,041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112年度中壢區道路附屬設施工程(第四區,開口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區 [預算金額] 5,631,041元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 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非招標機關人 招標機關人 [評選委員總額] 人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 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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