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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3-03-29

有關旨揭要點第8點所訂受理期間,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3月28日原民經字第1120013565號公告本(112)年度4月6日至5月5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有興趣之族人朋友們自行參閱附檔文件,如有疑問請逕洽原住民族委員會  02-8995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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