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辦理「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3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案,請本市民間團體踴躍向文化部提出申請!

發布日期 : 2024-05-24

一、該要點每年度受理2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


二、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起至113年6月15日止,請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4FB1FB8054FBFF2&s=403D93065C42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