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發布日期 : 2024-08-30

一、本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申請條件:教學助理須皆具備以下條件

1、大學(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

2、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或中級。

3、未來具意願至臺北市進行族語教學。

(二)錄取原則:預計錄取7名,前一學年度業參與本計畫者可優先錄取,剩餘名額依據面試分數進行錄取,另以通過中高級者優先錄取。

(三)實施方式 :

1、教學助理每週參與協同教學時間12小時,其中需參與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教中心)辦理相關原住民族文化課程研習及活動每月至少4小時。

2、參與計畫完成者,發給認證證書。

3、教學助理應參加學習成效考評,通過者依成績發給績優獎勵禮券,額度詳如計畫內容。

4、取得本計畫認證證書並通過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高級,且於本市學校教授原住民族語課程者,另核予5,000元獎勵禮券。

(四)補助項目:教學助理鐘點費及保險費。

(五)成果繳交 :

1、教學助理須繳交每週教學紀錄,並於學期末彙整為成果報告繳交至原教中心。

2、教學助理須於學期末進行協同教學演示1堂課。


二、如欲申請者,請於即日起至至113年9月6日(星期五)前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件影本、戶籍謄本影本、族語認證證書影本,以郵寄方式繳交至本市原教中心(115001臺北市南港區興南街62號)或將申請資料掃描檔以mail方式寄送至ericmovies@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訂為「臺北市113—1原住民族語教育教學助理試辦計畫申請資料」。


三、若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原教中心陳建榮教師,02-27837697分機1601。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4FB1FB8054FBFF2&s=E632C755CECC3F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