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20-12-10
[機關代碼]3.76.53
[機關名稱]屏東縣政府
[單位名稱]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邱鈺嵅小姐
[聯絡電話](08)7227001分機38
[傳真號碼](08)7227002
[電子郵件信箱]a9620016@oa.pthg.gov.tw
[標案案號]D109-1209-091-1
[標案名稱]屏東市日遺宿舍遺構園區建置計畫-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監造
[標的分類]勞務類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7,933,007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代辦
[洽辦機關]3.76.53.26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7,933,00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是,本案屬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實施技師簽證之公共工程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5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3元
[總計]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屏東縣縣庫存款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詳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9/12/21 17:30
[開標時間]109/12/22 09:30
[開標地點]屏東縣政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依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結構、建築等科別(擇一即可)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另本案訂有特定資格:1.投標廠商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或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及2.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具有相當人力者(投標廠商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且無不良履約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結構、建築等科別(擇一即可)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另本案訂有特定資格:1.投標廠商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或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及2.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具有相當人力者(投標廠商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且無不良履約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五)、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六)、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七)、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八)、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九)、本標案由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所辦理訂(履)約等後續程序。
(十)、本案訂有特定資格:投標廠商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或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及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具有相當人力者(投標廠商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且無不良履約紀錄者)。上開文件請額外提供紙本一份,切勿僅置於服務建議書內,未依規定者視為無效。
(十一)、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71,026,405元×11.16%,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11.16%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二)、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機關得先行保留決標。
(十三)、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12/10 15:51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0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0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 3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
非招標機關 0人
招標機關 2人
[評選委員總額] 5 人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是
[核准文號]109.12.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連接: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A773ACB48CA2E5C3&s=416BC32B927455DA
[機關名稱]屏東縣政府
[單位名稱]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邱鈺嵅小姐
[聯絡電話](08)7227001分機38
[傳真號碼](08)7227002
[電子郵件信箱]a9620016@oa.pthg.gov.tw
[標案案號]D109-1209-091-1
[標案名稱]屏東市日遺宿舍遺構園區建置計畫-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監造
[標的分類]勞務類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7,933,007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代辦
[洽辦機關]3.76.53.26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7,933,00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是,本案屬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實施技師簽證之公共工程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5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3元
[總計]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屏東縣政府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屏東縣縣庫存款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詳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9/12/21 17:30
[開標時間]109/12/22 09:30
[開標地點]屏東縣政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依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結構、建築等科別(擇一即可)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另本案訂有特定資格:1.投標廠商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或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及2.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具有相當人力者(投標廠商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且無不良履約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結構、建築等科別(擇一即可)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另本案訂有特定資格:1.投標廠商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或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及2.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具有相當人力者(投標廠商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且無不良履約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建築師事務所。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50元整。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五)、押標金、履約保證金額度:新台幣0元。
(六)、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比價或議價辦理之。
(七)、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八)、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九)、本標案由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委託本府行政處代辦採購之招標程序,得標廠商於決標後請逕洽該所辦理訂(履)約等後續程序。
(十)、本案訂有特定資格:投標廠商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規劃設計、監造或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及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具有相當人力者(投標廠商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且無不良履約紀錄者)。上開文件請額外提供紙本一份,切勿僅置於服務建議書內,未依規定者視為無效。
(十一)、本案標價請依工程建造費百分比法填寫,本案預算約工程建造費71,026,405元×11.16%,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若超過11.16%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二)、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機關得先行保留決標。
(十三)、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12/10 15:51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0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0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 3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
非招標機關 0人
招標機關 2人
[評選委員總額] 5 人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是
[核准文號]109.12.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連接: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A773ACB48CA2E5C3&s=416BC32B927455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