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9/12/14
[機關代碼]3.95.54
[機關名稱]臺南市安南區公所
[單位名稱]工務課
[機關地址]709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二段308號
[聯絡人]劉耀鴻
[聯絡電話](06)2567126分機191
[傳真號碼](06)2559795
[電子郵件信箱]mm10605218@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091211
[標案名稱]「安南區公學路二段220巷路面改善工程」及「公學路二段220巷路面改善工程(第二期)」
[標的分類]工程類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否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3,177,2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3,177,2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預計金額]3,177,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內本採購若有後續擴充,在預算結餘款(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且後續擴充價金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以原契約價金之各項單價及條件辦理續約。(新增工項需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是
[補助機關]3.95.27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補助金額]3,177,2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2/14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9/12/25 10:00
[開標時間]109/12/25 15:00
[開標地點]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0000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安南區公所】)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09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二段30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3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3.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
(06)2982746。台南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6)2988888,
檢舉信箱:臺南郵政22號信箱。臺南市安南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
(06)2565213 E-mail:wenjun@mail.tainan.gov.tw
2.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
(06)3901030傳真:(06)2950218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
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安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12/11 16:20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連接: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4960&s=773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