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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0-12-11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9/12/11

[機關代碼]3.95.100.3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
[聯絡人]林芳彬
[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8832
[傳真號碼](06)2985569
[電子郵件信箱]jameslfp@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21100121
[標案名稱]110年度臺南市政府雲端機房硬體設備維護
[標的分類]勞務類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7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擴充項目:111年度臺南市政府雲端機房硬體設備維護。
擴充金額:20萬元。
擴充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09/12/16 10:00
[開標時間]109/12/16 14:30
[開標地點]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12樓北側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2樓(智慧發展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另倘預算遭議會刪除或刪減,契約執行範圍、標的、價金或其他須變更之契約內容等,將依審查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變更契約。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其所提企劃書由本機關成立評審小組,依規定辦理書面評審,擇符合需要之廠商依優先順序辦理議價後決標。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智慧發展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9/12/11 11:37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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