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發布日期 : 2021-01-29
[機關代碼] 3.76.53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標案案號] 063-1100128
[公告次數] 01
[標案名稱] 東港地區縣屬機關聯合辦公大樓興建工程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採購金額] 345,61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預算金額] 345,610,000元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公告日期] 110/02/01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期間] 110/02/01 ─ 110/02/05
[閱覽廠商或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110/02/08
[公開閱覽辦理方式] 自辦
[聯絡人] 地政處地籍科林朝賜先生
[聯絡電話] ( 08 ) 7320415 分機 5220
[電子郵件信箱] a000978@oa.pthg.gov.tw
[機關上班時間] 08:00 ─ 17:30
[公開閱覽地點]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辦公室)
[收受民眾意見之地點]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
[內容摘要] 以電子文件提供現場閱覽,公開閱覽文件樣稿為:(一)工程圖說(包括設計圖、施工規範、施工補充說明書、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作業規定等)(二)主契約條款(三)空白標單、估價單及單價分析表(包含Xml及Excel電腦檔格式)(四)投標須知 (五)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六)評選方案(七)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及其他招標相關文件樣稿等。
[廠商資格摘要]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a)甲等綜合營造業。 (b)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c)甲級電器承裝業。 (d)甲等冷凍空調業。 B.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d)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C.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詳「投標須知」附錄一之『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公開閱覽並非招標公告,如將公開閱覽作為招標公告,無效。 一、本次公開閱覽文件僅作為招標文件之樣稿,廠商亦不得引用為公開招標時之投標文件。有關本次公開閱覽文件內容(含設計圖說等)相關疑義請先洽詢本府地政處地籍科林朝賜先生,電話:08-7320415轉5220。 二、廠商或民眾之意見及建議除現場閱覽時可直接登記外,亦可以電子傳真方式傳送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傳真號碼:08-7323224。
連接: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A773ACB48CA2E5C3&s=D5431A4378EE77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