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發布日期 : 2021-03-12
[機關代碼] 3.76.53
[機關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標案案號] 090-1100312
[公告次數] 01
[標案名稱] 屏東市崇仁新村(通海區)日治時期軍官眷舍修復工程(第二期)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採購金額] 107,462,533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預算金額] 107,462,533元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公告日期] 110/03/15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期間] 110/03/15 ─ 110/03/19
[閱覽廠商或民眾意見之送達期限] 110/03/22
[公開閱覽辦理方式] 代辦,洽辦機關為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3.76.53.26)
[聯絡人] 文化資產保護所康呈吉先生
[聯絡電話] ( 08 ) 7227001 分機 22
[電子郵件信箱] a9610014@oa.pthg.gov.tw
[機關上班時間] 08:00 ─ 17:30
[公開閱覽地點]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辦公室)
[收受民眾意見之地點]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
[內容摘要] 以電子文件提供現場閱覽,公開閱覽文件樣稿為:(一)工程圖說(包括設計圖、施工規範、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作業規定等)(二)主契約條款(三)空白標單、估價單及單價分析表(包含Xml及Excel電腦檔格式)(四)投標須知 (五)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六)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及其他招標相關文件樣稿等。
[廠商資格摘要] 本工程公開招標時投標廠商需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符合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投標廠商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結業證書。 3. 投標廠商特定資格: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檢具曾參與修復之古蹟或歷史建築等證明文件)、具有相當人力者(工地負責人、匠師資格)。 詳「投標須知」附錄一之『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公開閱覽並非招標公告,如將公開閱覽作為招標公告,無效。 一、本次公開閱覽文件僅作為招標文件之樣稿,廠商亦不得引用為公開招標時之投標文件。有關本次公開閱覽文件內容(含設計圖說等)相關疑義請先洽詢本府文化資產保護所康呈吉先生,電話:08-7227001轉22。 二、廠商或民眾之意見及建議除現場閱覽時可直接登記外,亦可以電子傳真方式傳送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傳真號碼:08-7323224。
連接:https://www.pthg.gov.tw/News_Content.aspx?n=A773ACB48CA2E5C3&s=DE1948161082D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