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發布日期 : 2024-06-29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3/06/28
[機關代碼]3.80.59
[機關名稱]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工務課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人] 呂佳勳
[聯絡電話] (03)3203711#619
[傳真號碼] (03)3508296
[電子郵件信箱]10029787@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e11310
[標案名稱]桃園市龜山區山頂國小周邊人行友善空間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377,06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得標廠商經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且履約期間無違反合約相關規定者,本機關得辦理後續擴充作業,按原有契約單價、項目等條件於採購(預算)金額內辦理後續擴充,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3.80.11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補助金額] 607,872元
[補助機關]A.1.2.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補助金額] 2,769,19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3/07/05 15: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之開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以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
(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七)其它(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
(八)電子領標憑據。
以上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投標廠商查驗證件審查表中臚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本案押標金為新臺幣16萬元整(如為本票、支票等等,請併同影印並填寫「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另抬頭註明:桃園市龜山區公所)。並與其他廠商證明文件依照「投標廠商查驗證件審查表」依序排列以憑機關辦理審查。 2.電子領標憑據說明詳投標須知第64點。 3.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4.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3萬元整/決標日起10日內(為日曆天)。 5.納稅證明原則上請提供最新一期為主以憑機關審標,如有例外者請敘明理由。 6.請將切結書1核章完畢後與查驗證件文件,一併裝入證件封中以利機關 審查。 7.本採購案採分段開標,請將證件封及標單封分別彌封並裝入外標封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