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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4-10-22

一、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二、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三、本獎項採紙本推薦方式辦理,相關資訊請至官網(網址 https://nlaward.moe.edu.tw/)瀏覽。


四、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張貴婷小姐,聯絡電話:(02)8787-5555分機607。推薦資料請郵寄至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地址:110403臺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1號9樓,請註明『114年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連接: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4FB1FB8054FBFF2&s=A4C6D5347B3C3863